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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:明确分布式光伏开发五大重点场景,鼓励政企民宜装尽装,推进城市建筑光伏发展近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》,明确提出五大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场景。 1、实施园区全覆盖 加快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园建设,新规划建设的各类园区要同步规划、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,力争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%、2030年实现全覆盖;对既有各类园区全面实施绿色化改造,力争光伏覆盖率到2030年不低于50%。 在工业用电负荷大、分布式光伏开发条件好的园区,探索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; 2、推进公共机构、公共设施等宜装尽装。 新建建筑应按规定安装太阳能系统,同时设计建设光伏发电系统,力争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%。上述既有公共机构、设施屋顶资源及其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地面,做到宜装尽装。 3、实施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工程 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、高铁站、港区、码头、机场等交通运输场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。因地制宜构建综合交通枢纽“分布式光伏+储能 +微电网”的交通能源系统,新建港口码头、物流枢纽实现光伏 “能装尽装”。 4、推进城市建筑光伏发展 在推进旧城改造工作中结合 实际建设屋顶光伏,鼓励利用大型住宅区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光伏。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,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试点示范。 5、加快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 按照“百千万工程”工作部署,同步推进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,助力乡村振兴。实施绿色圩镇、绿色乡村分布式光伏建设行动计划。 支持具备条件的镇村采取“公司+镇村+农户” 等模式,统一规划设计、打包备案,开展整镇村分布式光伏开发 建设;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,以村集体物业设施、厂房屋顶等入股参与项目开发,增加集体收入。 方案强调,不得强制要求项目配套产业,不得通过要求企业引入外资或缴纳高额保证金、投资合作 保证金、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等方式强制要求投资落地,不得强制企业采购地方制造产品。 方案要求,税收方面,落实符合规定的光伏发电企业项目所得税“三免三减半”政策,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,分布式光伏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。 |